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中央4号文)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我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密切联系,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我们党联系党外人士的基本方法和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有利于提高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有利于增进友谊、扩大共识、在凝聚人心中画出最大“同心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和意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党外干部;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汇聚人心和力量。
二、联谊交友范围
联谊交友对象主要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党外博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副处级及以上党外干部;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统一战线人士。
校党委委员、党员校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各联系2名以上党外代表人士。
三、联谊交友原则
(一)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爱国统一战线基本方针,立足于根本利益和共同目标,维护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交挚友、交诤友,加强与党外朋友的互信与交流。
(二)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营造积极、宽松、和谐、活泼的交友氛围。
(三)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增强与党外朋友的政治共识。尊重彼此差异,对党外朋友的逆耳之言,要充分理解,虚心接受,真诚感谢;对党外朋友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通过和风细雨的思想政治引导工作,促进他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心认同,与学校党政齐心协力。
四、联谊交友内容
(一)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引导他们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针对他们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关心和帮助联系对象成长进步,促其成为本行业、本领域的骨干力量和领军人才;
(二)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采纳;
(三)关心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五、联谊交友方式
采取座谈交流、登门走访、邀请谈心、电话联络、书信往来等多种形式;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与重要问题的调研与考察,在共同工作实践中加深了解,建立深厚的感情。原则上每学期座谈交流、登门走访或邀请谈心等活动不少于1次。
六、工作安排
(一)校党委委员、党员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外代表人士。由党委统战部提交联系人员名单,如交友双方人员发生变化,由党委统战部及时做好调整工作。党委统战部负责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定期汇总联系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将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对联谊交友过程中党外人士提出的问题和领导的有关批示,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二)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联系所属部门、单位的党外代表人士。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落实联系名单,并报党委统战部备案。每年可视情况对联系对象作适当调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为联系工作的联络员,并负责向党委统战部及时反馈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及反映的意见建议。
(三)建立联谊交友检查评价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列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