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桂林旅游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桂旅院组〔2019〕45号)(附件1)等文件规定,开展2025年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中层领导干部(2025年外派时间超过半年的原则上在外派单位考核)。
二、考核内容
突出政治标准和实践实干实效等要求,全面了解中层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以下方面。
1.政治建设方面。重点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情况。
2.党的建设方面。重点考核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系列行动,持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情况;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包括主体责任、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桂旅建设工作推进的情况。
3.立德树人方面。重点考核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持续深入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的情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
4.担当作为方面。重点考核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推动落实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3+9”总体发展战略,尤其围绕落实学校党委确定的二十二项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带头抓落实及工作中的改革与创新举措、成效等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考核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本人遵守党纪党规、廉洁自律表现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纠“四风”树新风的情况;受到组织约谈函询、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等。
三、考核实施
(一)书面总结
1.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格式详见模板(附件2)。
2.填写《桂林旅游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12月10日(周三)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其中,纸质版材料均需本人手写签名(含个人述职述廉报告1份、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gltu.edu.cn。
(二)述职述廉
党委组织部将参加考核的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在校园网上公布,作为测评的主要参考材料供参加测评人员参考。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采取述职评议考核方式另行组织。
(三)实绩评价
由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等牵头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年内完成的管理服务、党建、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实绩评价。考核结果经党委会审定后作为中层干部的实绩得分。
(四)民主测评
学校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对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议打分。民主测评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如实总结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广大教职工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民主测评、来信来访、考核得分等相关信息;不得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按要求需要回避的须主动回避。对违反考核纪律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罗既白,陈燕妮;联系电话:0773-3691003。
附件1.桂旅院组〔2019〕45号桂林旅游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pdf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