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长效化机制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桂林旅游学院“铸师魂 守初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进一步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弘扬教育家精神,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充分发挥高尚师德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面向全校在岗教职工。师德标兵评选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表彰名额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桂林旅游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2.近三年来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有典型的模范事迹,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3.近3年综合评教分数不低于90分(近3年需有授课经历且任一授课学期综合评教分数不低于90分),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2次为“优秀”(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各有1次优秀,或者其中一项考核有2次优秀)。
4.近3年没有发生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差错事故或其它违纪事件,且近3年中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个人荣誉称号。
5.积极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各部门(单位)推荐:以各部门(单位)为单位组织民主推荐,对照评选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附件2)提交至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师德建设委员会审议: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并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建议名单并上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3.学校党委会审定:上报党委会审议,审定师德标兵建议名单,确定入选名单。
4.公示:入选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表彰宣传:当选人员被授予“桂林旅游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其先进事迹通过校内外媒体予以大力宣传。
四、材料报送
1.桂林旅游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桂林旅游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民主推荐情况表;
3.桂林旅游学院“师德标兵”推荐人选综合评教评定表(仅需电子版,教师填写个人信息,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由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中心填写);
4.桂林旅游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信息简表;
5.支撑材料;
6.学院公示材料。
五、其他事宜
(一)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引导教师积极报名。评选活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报名教师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和无违纪违法情况。
(二)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存在师德失范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
(三)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民主推荐投票时,须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推荐,《民主推荐情况表》需记录清楚“同意、反对、弃权”各自的票数,以防出现总票数与实到投票人数不一致的情况。
(四)各部门(单位)请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民主推荐情况表》《综合评教评定表》《推荐人信息简表》及教师支撑材料、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周老师OA邮箱,请报名教师确保材料真实性与准确性,逾期未提交视为主动放弃(以电子版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周老师.
附件3:桂林旅游学院“师德标兵”推荐人选综合评教评定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