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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来源: 编辑:王文珍 发布时间:2026-04-22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选树宣传教师先进典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的

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激发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推荐教师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历年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含2026年成员)及拟推荐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人选,不再参与本次活动。

(二)推荐名额

各部门、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1人。

四、讲述内容

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推荐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卡脖子”技术攻关、服务乡村教育(如“特岗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等重点领域,生动展现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育人成效突出的感人事迹。讲述故事应脉络清晰、细节真实,以具体事例和真挚情感折射教育温度,彰显教师责任与担当。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广泛发动一线教师参与,坚持优中选优,严格审核推荐材料,全面核查推荐人选个人征信、师德师风、涉密涉敏信息,严把育人故事内容和材料质量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有效开展。

(二)报送材料:

1.个人征信报告。

2.《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纸质盖章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3.个人讲述视频和2张讲述活动照片电子版,存于百度网盘链接(链接须设置为永久有效):

3-1.视频格式要求: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

3-2.照片格式要求: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内容真实生动,无表演、摆拍痕迹。

请有意向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按照推荐材料要求进行准备,因报送材料时间紧急,请于2026年4月23日(周四)15:00前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前将个人征信报告、《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周老师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周老师OA邮箱。待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准备个人讲述视频与活动照片,于2026年4月27日(周一)15:0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申报教师需确保所填内容真实性与准确性,逾期未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以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为准)。


 附件: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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