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33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学校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4月6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在任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在任教师。
5.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按要求提交所在部门审核。以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身份申报的,须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荐事宜。志愿者申报前,须已完成离任结算。未在平台填报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4)、所在部门/二级学院学院出具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并加盖所在部门/二级学院公章;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际中文教师证书、普通话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材料。
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须申请人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填写信息至平台后再下载。
五、选拔考试
语合中心将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 时间暂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八、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与准备上述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4月1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发送至人事处王文珍老师OA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申报教师需确保所填内容真实性与准确性,逾期未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以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694008。
附件:1.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pdf
2.桂教办〔2026〕334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6年3月30日